有的放矢抠细节

Haijun - 2014/06/10

前同事设计师 Sophie 在 blog 上问「抠不影响成败的细节有必要吗」,事隔 7 日,从 Reeder 过去评论了几句。

实际上,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这位工程师说得对,对成果毫无影响。在多数产品难以「创新」的情况下,很多互联网产品的「设计」整体作用都是被高估的。

但就像 Sophie 所说,这在以前合作过的工程师里却是少见的,前端工程师甚至会跟设计师一起抠细节。我猜测她说的是豆瓣。这是公司产品文化的具体体现,非常难得,对于设计师来说亦是运气。

在现在的公司里,产品和设计师(这两个职位二合一)被强调要尽可能去做 impact 足够大的事情,不纠缠细节。但几个月下来,总有一些细节问题不忍直视。这对于老板是处女座,注重产品设计的公司,是无法容忍的事情。于是每半年抽出一周时间,主题就是「查漏补缺」,公司上下所有人一起挑产品细节问题。一个字的文案、一个象素的对齐、一点点的色差,都可以被揪出来,集结成册,并尽量控制在一个工程师 0.5-1 天能解决的范围,鼓励数量越多越好。称之为 Polish Week。

Polish Week 最早来自于 Asana 在 2012 年的一篇 blog

When we work on a mission and product as ambitious as Asana, it’s important to spend most of our energy on bold changes. However, we recognize that the finer details of a product are what bring delight to our users, so we built in time this episode to spend a week doing only product polish.

利用整周时间,工程师都用来 Polish。公司会将工程师分组,解决问题最多并通过 QA 验收的小组,会得到一些实物奖品。最近一次的奖品是一台 Segway,这两天总发现办公室总有人踩着这台家伙到处窜。

7 条评论

看到你在Sophie评论中的分享:
“赞同需要重新定位角色,原来那种产品口述+画线框,再交给设计师画关键流程/页面,再制作出漂亮的界面的模式,需要更新了。”

请教:你觉得什么样的产品设计开发流程更高效?(或者说,你们现在流程是怎样?)

谢谢,期待回复。(或者专门撰文)

by diff on 2014/06/11 at 15:59. 回复 #

比如传统的产品流程是:

1. 产品经理提需求,画个草稿;给交互设计师;
2. 交互出一个低保真原型,根据PM的口述/文档画出关键流程;
3. 再给视觉设计师,给出详细的视觉设计稿。

经常出现的问题是:
第1和2步之间,PM 认为自己比交互更理解产品核心问题,定义好了「产品要做成什么样」只是由交互设计师翻译而已;交互则认为自己也同样更懂产品,对产品定位和原则提出质疑,僵持不下。
第2和第3步之间,需求传到视觉设计师那里,视觉设计师对原始需求的理解可能会发生二次「变形」,容易出现过度发挥美的设计,而忽略需求本身的情况。

理想的流程其实是全栈「产品设计师」,国外很多公司如 Quora,国内如豌豆荚都推崇如此,当然早期的豆瓣更是阿北一个人做产品+设计+开发。即产品设计师将产品经理和设计师二合一,强调对结果负责,在职业技能上也提出更高要求。减少角色的同时,理论上会提升沟通效率和作品质量。

by Haijun on 2014/06/11 at 22:40. 回复 #

我其实也偏向于通过“全栈设计师”来降低设计流程中的损耗,但是这样的人,真不容易找。

我们团队现在的做法是:
角色:产品经理+视觉设计师(有交互思维);
1. 产品设计阶段,通过工具协作(google doc),产品经理和设计师共同探讨、完成产品定位/交互流程。锁定需求;这个阶段,重点在确定产品需求、交互流程;
2. 然后进入视觉设计。这个阶段,产品经理基本不用插手。视觉设计师因为一直参与需求迭代,所以也不会有“二次变形”的情况。

by diff on 2014/06/11 at 23:07. #

感谢分享

by 麦杰机械 on 2014/06/20 at 14:09. 回复 #

文章写的不错 学习了 支持一下

by 小营博客 on 2014/06/21 at 23:54. 回复 #

为啥
http://sylvieluk.me/
自动定位到你这儿了。。。

by 不明真相的群众 on 2014/10/12 at 00:42. 回复 #

以前我帮她管理 blog,用的我的服务器。最近她把数据搬走了,但域名还是指向了我的服务器。

by Haijun on 2014/10/12 at 12:04. 回复 #

我来说两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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